全体教职工:
根据《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,相关纳税人应及时进行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。为方便教职工了解汇算清缴的相关内容,保证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。
二、年度汇算清缴的概念
依据税法规定,2020年度终了后,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,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,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,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。
三、办理方式
通过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办理年度汇算,并根据APP提示和引导完成申报即可,无需再填写纸质申报表。如存在需要退补税款的情况,需要自行绑定银行卡,退补税款进度可在APP中查询。
四、补录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
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写将会影响全年的汇算清缴计算,若您2020年度需要新增或修改已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特别是有“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”的职工,在首页点击【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】栏次,选择扣除年度为2020年,在对应的扣除项目中进行填写。
五、特别提醒
1.申报表中“工资薪金”的预填数据请您不要随意进行【申诉】、【删除】,“申诉”并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(补)税款,务必谨慎点击,除非确实必要,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修改导致处理上的困扰,无法顺利退(补)税。
2.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,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六、具体操作流程(与2019年操作流程一致)
使用手机APP 端申报,您可以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: 一是从首页的【常用业务】区块的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进入;二是从【快捷入口】-【我要办税】下或底部【办税】菜单进入后,点击在【税费申报】下的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。
进入申报界面,选择【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】:
(一)确认基本信息
基本信息页面支持修改“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”信息, 选择本次申报的汇缴地,如下图所示:
(二)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
系统将自动归集您在纳税年度的收入纳税数据[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(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)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],并直接预填至相应申报栏次。其他【劳务报酬】和【稿酬】所得的填报,需自行添加进行填写。
您可点击对应项目,进入详情界面核对:
若您确认申报数据无误,可跳过【三、修改申报表信息】步骤,直接提交申报进行缴款或退税。
(三)修改申报表信息
若您需要修改已预填的申报数据,可修改对应明细表或附表。
1.完善收入数据
在收入列表界面,您可分所得项目,进行收入的【新增】和【修改】。
因系统不自动导入“劳动报酬所得”和“稿酬所得”,如存在该项收入,请点击右侧的箭头,再点击页面右上角【新增】,选择通过【查询导入】或【手工填写】,完善收入情况。
2.完善扣除信息
(1)专项附加扣除
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写将会影响全年的汇算清缴计算,若您2020年度需要新增或修改已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特别是有“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”的职工,在首页点击【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】栏次,选择扣除年度为2020年,在对应的扣除项目中进行填写。
(2)专项扣除(三险一金)
在专项扣除列表界面,您可分项目进行新增和修改。
(3)商业健康险(税收递延养老保险)
在其他扣除明细列表界面,您可点击【商业健康险】、【税收递延养老保险】页面,分别进行新增和修改。
(4)准予扣除的捐赠额
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列表界面,您可进行新增和修改。
新增捐赠额后,可点击【调整金额】设置您要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金额。
3.税款计算
如您有减免税事项,可以点击【减免税额】新增相关信息。确认结果后,点击【提交申报】。
(四)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
若您收入不足12万元且有应补税额,或者收入超出12万元但应补税额≤400元,申报提交后无需缴款。
1.缴税
若您存在应补税额但不符合免于申报,可点击【立即缴税】进入缴税。
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,完成支付。
2.申请退税
若您存在多缴税款,可点击【申请退税】。
进入银行卡选择界面,会自动带出添加好的银行卡。可以点击【添加银行卡信息】。
选择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,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。
(五)更正与作废
您可通过【查询】-【申报查询(更正/作废申报)】-【申报详情】查看已申报情况。若您发现申报有误,可点击【更正】或【作废】。
划重点1:【申诉】和【删除】区别在于,【申诉】后,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进行处理;而【删除】后,相应记录不进入异议申诉环节。您对某条记录进行申诉或删除后,可以“撤销申诉”或“恢复删除”。
划重点2:更正时,标准申报不支持切换为简易申报,可作废原申报后重新申报成简易申报。
划重点3:缴款成功或发起退税申请后,若您发现错误需要修改,可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。若退税进度显示 “税务机关正在审核”,您也可撤销退税申请,作废原申报后重新申报。
划重点4:退税使用的银行卡,建议您选择一类银行卡,若选择二类三类卡存在退税失败风险。您可以通过电话银行、网上银行或到银行网点查询您的银行卡是否属于一类卡。
划重点5:请确保退税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,账户挂失、未激活、注销等均会造成退税不成功。
划重点6:添加退税银行卡,除可在退税申请时进行添加外,还可以通过【个人中心】-【银行卡】模块添加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财务处。联系人:王琳,联系电话: 5895816。
财务处
2021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