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党委、校直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:
聘任宋剑非同志为附属医院(临床医学院)党委一级专职组织员;
聘任周长春同志为全科医学院党委一级专职组织员;
聘任王玲同志为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一级专职组织员;
聘任莫丽琴同志为医学检验学院党委二级专职组织员;
聘任沈晴同志为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二级专职组织员。
中共yl6809永利皇宫委员会
2022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