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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学历、资历……广西4人因弄虚作假被撤销职称


发布日期:2021-05-25    作者:广西新闻网     来源:广西新闻网

以虚假材料申报骗取职称、以虚假职称申报骗取职称……近日,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知,撤销原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、上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侯某某等4人的专业技术职称,并规定其5年内不得申报。

据了解,侯某某为原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、上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(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),2009年以虚假材料申报骗取中级职称。

覃某某为上林县明亮镇党委统战委员、副镇长兼任综治办主任,杨某为上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,两人均在2013年以虚假材料申报骗取中级职称。

今年5月6日,上述三人的农业系列兽医师职称被撤销。

此外,还有一人以虚假职称申报骗取职称(第二专业职称)。5月13日,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,撤销陆某某工程系列工程师职称(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)。

记者了解到,2017年修订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评审认定办法》)施行以来,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开的撤销职称文件并不多。可公开查询到的还有一起,是南宁市宾阳县职改办2020年请示撤销施某某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,获批复同意。施某某于2019年提供搞虚假课时及公开课证明材料取得高级职称。

根据《评审认定办法》,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,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原则上不得申报。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、资历、业绩成果,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,自申报当年起,5年内不得申报。累计两次的,终身不得申报。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者,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,自撤销之日起,5年内不得申报。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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