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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2-02-14 来源:人事处 作者:人事处 最后编辑:人事处


各二级学院,有关部门:

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,现将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精神和国家留学网(https://www.csc.edu.cn/)公布的2022年出国留学简章组织开展申报工作,并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10个工作日,提交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纸质申请材料至人事处,由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上报教育厅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,联系人: 周燕 0773-2538119。


附件:1.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办〔2022〕62号)

2.《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》(留金选〔2022〕4号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    2022年2月14日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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